Tuesday, September 15, 2009
業主送花
去年十二月我們要急於找屋子,因為當時住的度假屋租金很貴,而且租住期快要完結。我們沒有太多的時間慢慢選擇,於是就“求其”租了現時的屋子算了。屋子的位置是在小山坡上,沒有什麼景觀,看不到海景或河景,但從飯廳的玻璃門,可以看到遠處的 Mt.Wellington。屋子面積大約有2千5百呎,三房二廳還有洗衣房。前花院有千多二千呎,後花院也有三千多四千呎,如果用我們那微型剪草機剪草的話每次會用上近四小時。相比起香港,居住環境實在好得多,不止是住的面積大,而是很寧靜。
初來步到,忙於考車牌(如果沒有澳洲車牌就不能買車,但住在這裏是無車不行),急於找屋,又無親無故,連到那裏去買傢俬都不知道,真是令人很沮喪。幾個月後己安頓下來又習慣了這裏的生活和天氣,買了"GPS"衛星導航儀器,開始周圍遊覽,慢慢的熟習這處的地方,生活再沒有這麼緊張和惶恐。
八月中收到管理屋子租務的地產代理來信,業主稍後會由悉梨到 Tasmania 探親,順路會來視察他們的物業,也即是我們住的屋子。當日上午業主與物業經理準時到達。業主是一個五十來歲的“四眼佬”。他向老伴問准是否可以四處視察。老伴說:‘當然可以,這是你的屋子,不過,也是我的家。’這説話看來令他十分“受落”。之後,他在屋子内四處小心(但又十分低調)地觀察,十五分鐘後就離開了。
一小時後,一輛客貨車停在我家的門前,有一位老人家兩手拿著一盤很美麗的花敲門,他說是送花來的,並指著花盤上的信,上面寫有姓名和地址,地址是正確,不過姓名就不完全對。當時我們不敢接收,因為想不到有誰會送花給我們,收的話恐怕是收了不應收的花。因面對我們的老人家面有難色,我們說可不可以折看那信,他同意了。信封内的咭紙寫著:
"Thank you so much for looking after the house, we really appreciate it. Trusting you will be tenants for a long time。
Regards"
之後,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業主送來的花。歡欣的交下花藍後老人家快樂的離開,因爲他終于完成他的任務。 唉!做業主真難,看來前住客欠租還攪破壞,業主要賠錢送賊。看來他認爲現租客是個能好好看顧他物業的好租客,當然想他們他日租約期滿後仍會繼續租住,所以送花表達一點感激(和期望?)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